信阳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1号)

 

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信阳市审计局自2018年4月23日至6月20日,对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下称市城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城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全市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热力燃气、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工作执法监察、行业资质审查报批、行业管理和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开发建设、保护、维护等职责。市城管局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度,市城管局收到财政拨入经费34081.93万元;支出合计45612.26万元,其中:拨出经费37995.62万元、行政运行支出7616.6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城管局及所属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会计核算比较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有效,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政策,但也存在违规借用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收费8.26万元

 

   (二)事业单位与其成立的公司未脱钩

 

   (三)公职人员违规出借资质收取报酬3.41万元

 

   (四)公款列支个人应负担费用9.37万元

 

   (五)违规列支其他单位人员费用4.70万元

 

   (六)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借用单位和个人车辆

 

    2.未经批准擅自购买车辆金额14.38万元

 

   (七)财务管理方面问题

 

    1.固定资产未入账14.38万元

 

    2.收支不匹配。

 

   (八)个人借支公款长期未归还金额35.11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信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收费8.26万的问题,要求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纠正,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收费;对事业单位与其成立的公司未脱钩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对公职人员违规出借资质收取报酬3.41万元的问题,要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加强对单位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今后不得出现类似行为;对公款列支个人应负担费用9.37万元的问题,要求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市主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办公室纠正,并追回公款列支的费用;对违规列支其他单位人员费用4.70万元的问题,要求市百花园区域管理处追回违规列支的费用;对违规借用单位和个人车辆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纠正,并退还所借用和占用的车辆;对未经批准擅自购买车辆金额14.38万元的问题,要求市百花园区域管理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车辆管理规定;对固定资产未入账14.38万元和收支不匹配的问题,要求市城管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暂存款政府债券资金调整为专项政府债券收入;对个人借支公款长期未归还金额35.11万元的问题,要求市城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纠正,及时核实并清理个人借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信阳市审计局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规定,避免政企不分;加强往来款项清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机制,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上述问题市城管局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城管局向社会公告。

 

 

 

               信阳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