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高铁站快乐园一期主体结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6号)

 

信阳高铁站快乐园一期主体结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9月6日至2018年2月12日,对信阳高铁站快乐园一期主体结构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7月18日,市发改委以《关于石武客专信阳东站站前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信发改投资〔2011〕360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信阳东站站前交通枢纽配套设施项目建设。2014年12月25日,市发改委以《关于石武客专信阳东站站前交通枢纽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信发改设计〔2014〕629号)同意一期项目分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下部分共两层,建筑面积14.474万平方米,工程总概算核定为98333.84万元。

 

   2012年6月21日,信阳工业城管理委员会与怡和投资公司签订《信阳市高铁站片区快乐园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由怡和投资公司按照BT模式投资建设该项目。怡和投资公司建设的实际只有地下室底板及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该工程位于羊山新区与工业城交汇处,东临石武客专信阳东站,西为规划设计的新三十六大街,在新七大道北侧,新五大道南侧。地下二层建筑,南北长436.8米,东西宽165.4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该主体工程2012年12月开工,2014年8月26日主体结构验收,2015年12月顶板防水完工。

 

   一期主体结构工程勘察单位是核工业信阳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是中建(北京)国际顾问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铁北部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等

 

   2012年11月6日,信阳高铁站快乐园一期主体结构工程开工建设。截至审计日,该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

 

   (二)施工招投标不规范

 

   1.2013年6月,高铁站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信阳高铁站快乐园一期主体结构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但2012年11月6日,怡和投资公司就已经与中铁北部湾公司签订该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139649175.92元。

 

   2.2014年6月,高铁站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信阳高铁站快乐园一期主体结构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2014年12月5日,怡和投资公司与中铁北部湾公司签订该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219326599.22元,但该施工合同显示合同工期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28日。

 

   (三)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69243894元

 

   施工单位中铁北部湾公司申报高铁快乐园一期主体结构工程决算486510136.66元,审计核定为417266242.66元,核减69243894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信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信阳高铁站片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正在积极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具体整改情况由信阳高铁站片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告。

 

 

                       信阳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