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12-28 信息来源:
2021年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信阳市审计局于2021年5月6日至6月25日,对信阳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属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信阳市司法局预算收入18692210.93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12295293元,追加预算6396917.93元;支出决算数16560192.74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司法局能够履行司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发挥部门职能,完成立法、规章制定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机制。市司法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未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
(二)部门决算编制方面
未按要求编制决算草案。
(三)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方面
1.票据报销不规范。
2.差旅费管理不规范9952元。
3.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330000元。
2.资产核销不及时。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信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对报告涉及问题已按要求整改。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