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8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
2021年第19号
主任会议:
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上半年,市审计局依法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8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审议审计情况报告和结果报告,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按期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充分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跟踪督促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决算收入不完整问题。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市级非税收入3.48亿元,已分批次缴入国库。二是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已督促相关部门对86项共9.5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出分配意见,及时拨付使用,发挥资金效益。三是收入征缴不规范问题。因对账系统原因多年累积形成“无主收入”5591.4万元(其中2020年1184.63万元),已经确认并缴库1413万元。四是专项资金作用未发挥问题。闲置的2680.04万元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已收缴国库。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不够到位问题。相关单位修订完善2项管理制度,收回违规发放资金、超范围支付资金等89.57万元,清理存量资金9.9万元,7辆占用车辆已全部退还原单位。
(二)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相关单位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等方式,修订管理制度1项,上缴土地租赁费等非税收入67.82万元,补记资产1439.87万元,调账处理606.43万元。
(三)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还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强化财务支出管理,加强招投标知识等教育培训,清退临时人员6名。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违规收支问题。9个县区9家医保经办机构违规支付的医保待遇39.1万元,188家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及过度诊疗多支付的医保基金1387.46万元,已全部追回;未拨付的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财政补助资金2523.97万元,已全部拨付相关医疗机构。二是欺诈骗保问题。37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6家定点药店通过虚开诊疗项目、串换不可报销项目骗取医保基金453.38万元,已收缴违规资金、违规获利137.18万元。
(二)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应保尽保仍有缺漏问题。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80人,已参保4人,其余76名人员正在核对编制信息,待入编后办理参保手续;二是违规收支问题。全市836家单位应缴未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43亿元,已清缴2.04亿元;67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188人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已追回324.11万元,不积极退款人员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未开工的18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开工,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2个、招标2个、正在进行前期拆迁4个、准备近期开工2个;未按期完工的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614套住房,已完工180套、安置401套、正在建设600套。二是住房保障政策未落实问题。2个县已退还应减免税收规费50.11万元;136人违规享受公租房待遇,已清退123户;4581套闲置公租房、安置房,已分配使用4141套,398套正在完善手续、办理竣工验收。三是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闲置的安居工程资金1356.46万元,已全部拨付至施工单位;违规支出的安居工程资金5282.55万元,已收回1559.55万元,调账处理3723万元。
(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奖补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82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任务未按期完成问题。5所小学已撤销,涉及26套周转房建设项目不再实施,其余3所中学56套周转房项目正在加快施工,预计12月底完成。二是228套已建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达不到入住条件问题。已装修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具备入住条件。三是134套已建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长期闲置问题。已分配入住24套,计划用于公益事业3套。四是4006.63万元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已拨付3521.72万元,其余资金待决算后拨付。
(五)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未按要求制定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问题。市人防办已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进行调整修订。二是13处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市本级和2个县已对13处人防工程进行了全面维护。三是应征未征易地建设费5469.15万元、缓征1492.06万元问题。市本级和4个县已征缴3836.48万元,正在追缴1397.71万元,已进行行政处罚或进入司法程序234.96万元。四是2.66亿元易地建设费闲置问题。市本级和4个县正在依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制定使用计划。
(六)创建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抽查37家单位,涉及资金1.33亿元。审计中发现个别创建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多支付的工程款289.52万元已全部追回。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产业集聚区发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部分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不突出问题。13个产业集聚区出台了《关于2021年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扶持力度,强化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配置土地政策的刚性约束。二是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不高问题。8个产业集聚区通过完善用地手续、建设规划手续、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整改636.6亩,正在整改3736.66亩。三是部分产业集聚区规划有待完善问题。5个产业集聚区已对发展规划和配套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对3753.15亩工业用地和物流用地规划进行调整,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四是标准化厂房管理不到位问题。8个产业集聚区已通过重新招商、对外租赁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入驻,盘活20.4万平方米闲置标准化厂房;7个产业集聚区对无理由拖欠厂房租金的企业进行追缴,对拒不交纳的企业进行起诉。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个别帮扶项目效果不理想的问题。相关县区制定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同类企业,加强冷链仓储物流合作。相关企业已落实贫困户分红资金18万元,与2名贫困户签订一年的用工协议,履行带贫减贫责任。二是部分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县通过实施机井电力配套项目,部分水源已完成电线架设并通电;4个县制定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实施方案;3个县通过移交乡镇、完善配套设施、聘请专人管理等方式,发挥35个闲置乡镇污水处理厂、公厕等设施作用。三是涉农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未及时安排使用的涉农资金8489.17万元,已拨付5159.52万元,收回国库3329.65万元;3个县对招投标不规范或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2个未落地项目进行了变更,目前已开工建设。
(三)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债券资金在国库滞留问题。3个县在国库滞留的11.31亿元新增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二是债券资金在项目单位滞留问题。市本级和9个县区在项目单位滞留的38.7亿元新增债券资金,已支付22.38亿元,12个未开工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四)抗疫特别国债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5个项目进展缓慢、5427.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未及时使用问题。3个项目已建设完成,2个项目正在加快施工,已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400.86万元。二是个别已完工项目资金未及时支付、已建成项目闲置未发挥应有效益问题。1个项目未拨付资金814.8万元已全部拨付,1个项目1100万元设备采购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8月以来,对市中心医院羊山分院主体工程、南湾湖中学建设工程等10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17.27亿元,审减2.73亿元,审减率15.8%。针对审计发现的建设程序、招投标、工程管理不规范、工程造价控制不严等问题,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建设程序、加强监管,确保新建项目不再有类似问题发生。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一年来,各项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98起,涉及1.5亿元、440多人。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查处。目前,已办结83起,党纪政务处理56人,诫勉谈话及约谈375人。
下一步,市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审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经济体检”作用。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把整改落实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压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精准施策,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特别是拒不整改、拖延整改、虚假整改、屡审屡犯的单位和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