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7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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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1号(总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16年6月7日至7月15日,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人社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于2010年7月,由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组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等22个科室。局机关行政编制70名,工勤编制7名,实际在职69名,离退休人员55名。下属事业单位28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7个、全供事业单位8个、差供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
市人社局使用“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相关单位和个人执业药师免两科报名费和事业单位人事聘书费。
(二)公务接待无公函
2015年,市人社局在经费支出中无公函列支招待费144931.50元。
(三)应缴未缴财政非税收入
2015年,市务工服务办公室收取档案代理服务费12188元应缴未缴财专户。
三、审计处理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未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和违规列支费用问题,被审计单位已按要求整改;违规发放补贴和违规集资问题,相关单位已退还;公务接待无公函问题,市人社局出台了《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信人社纪检[2016]10号),对全系统公务接待进行规范管理;应缴未缴财政非税收入、会计核算不规范和其他问题,有关单位已按审计决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