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20   信息来源: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告)
      2013年第1号(总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豫审〔201285号)的要求,信阳市审计局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

信阳市自19961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200412月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了对县区人财物的统管,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到2011年底,已有2996家单位为247303人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二)支持住房改善情况

截至2011年底,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10312人提供了购房贷款支持,提供贷款106533.24万元,面积123.74万平方米,可居住30936人;为保障房建设提供了793万元建设资金,为保障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19961月制度建立到2011年底,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70030万元,支出45675.73万元。提供个人购房贷款106533.24万元,保障房建设资金793万元,到2011年底,资金结余224354.27万元。

二、审计评价

(一)制度执行不断深入,使更多的人享有保障权利

19961月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到2011年底,已有2996家单位为247303人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比2004年时的1123家缴纳户数和75198人,分别增加了166.78%228.87%。缴纳人群不断扩大,制度执行不断深入,使更多的人享有保障权利。

(二)促进了住房条件改善,提高了购房人的生活质量

2011年底,共为10312人提供贷款106533.24万元,面积123.74平方米;为17131个离退休人员办理了资金提取,共提取资金20283万元。切实促进了住房条件改善,提高了购房人的生活质量。

(三)规章制度不断健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2011年,信阳市出台了《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支取工作整改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规范缴存比例的通知》、《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工作并行的通知》、《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网络安全建设的通知》,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保障了公积金的安全和完整。规章制度不断健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过程中,基本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但在审计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积金缴存比例与相关文件规定存在一定差异,“控高保抵”政策执行有待加强。

2.一些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清理。

3.公积金业务数据系统有待完善,工作人员对业务系统的操作控制有待加强。

对上述问题,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清理欠缴住房公积金问题、已着手解决公积金缴存比例与相关文件规定的差异等问题。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的风险评估,挖掘住房公积金资金增值收益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