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2011至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20 信息来源: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公告)
2013年第2号(总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信阳市审计局对市环保局2011至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及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资金的投入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2011年11月,市财政安排各县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市级配套资金2700000元,市环保局已于2011年12月拨付各县区。
(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2011年7月,中央财政安排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080000元,用于市直浉河区环境监察大队、平桥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2011年11月,市环保局全部拨付下属单位。
2012年9月,中央财政安排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元,用于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截止审计时,该项目正按照省财政、环保部门的要求开展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市环保局存在超范围拨付环保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的问题。
2.2012年,市环境监察支队将环保监察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用作办公楼装饰改造支出,未用于执法车辆、监测仪器设备购置等项目建设。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