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罗山县高标准粮田建设资金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8 信息来源:创始人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2015年第 6号(总第 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罗山县2012至2014年高标准粮田建设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其间,延伸调查了有关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审计发现的有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收支情况。2012至2014年,各级财政安排罗山县高标准粮田建设资金3.8亿元,共涉及农业综合开发、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等16个项目。审计重点关注了截至2014年底应完工的12个项目,涉及财政投资3亿元。截至2014年底,财政部门支付工程款、管理费等2.5亿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审计的12个项目建设面积28.8万亩,占2012至2014年规划建设面积的82.7%。项目内容包括新打机井77眼,机井配套77套,新修农田道路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项目主管部门未严格执行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2012年,罗山县政府制定了《罗山县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2012-2020年)建设规划》,但相关项目主管部门未按规划实施青山镇、庙仙乡等乡镇区域内的高标准粮田项目。
未按规定实施项目的原因,一是因为总体建设规划制定时间相对较晚,部分项目在规划出台前已开始实施;二是因为部分项目制定有单独规划,且时间早于总体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后期的项目单独规划服从于总体规划;二是后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总体建设规划执行,达到资金相互整合、项目相连成片的要求。
(二)项目进展缓慢。2011年5月,上级部门对2011年罗山县楠杆3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进行了批复,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即从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截至2015年3月底,本应在2014年12月完工的三期工程仍处于组织招标阶段,工程施工尚未开展。
整改情况:三期工程已于
(三)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罗山县2013年高标准粮田农开项目总投资2932万元,其中开挖、疏浚沟渠
整改情况:项目主管单位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了复检,施工方对损毁的斗门进行了维修、回填的沟渠进行了清理,并制定相应措施,明确后期管护主体,确保工程发挥应有效益。
(四)项目资金未实行县级报账制。2013年至2015年2月,罗山县新增粮项目建设资金收入5154万元、支出5112.08万元;上述资金由县财政专户先拨付到县财政支付中心以新增粮办名义开设的账户,再从新增粮办拨付相关施工单位,且拨款凭证及附件由新增粮办进行审核,未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
整改情况:罗山县财政支付中心撤销以新增粮办名义开设的账户,将项目资金收归专户实行报账制管理。
信阳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