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23   信息来源:

20161121日公告)

2016年第 5号(总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对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安监局是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事故统计调查科等8个科室,所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个全供事业单位。市编委核定市安监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工勤编制2名,核定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全供事业编制11人,核定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供事业编制7人,截止2015年底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9人,其中:市安监局机关在职人员35名,在编人员30人,编外人员5人(其中:退伍安置人员4人,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9名。

市安监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财政批复该部门支出预算785.321万元(含2个所属单位),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5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00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7332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2015年局机关财政决算报表反映,本年收入712.55万元,其中:拨入经费299.20万元,追加预算经费23.99万元、代收执法监察大队工资19.36万元、专项资金300万元,非税收入70万元。本年支出679.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71万元、办公费50.37万元、交通费31.85万元、差旅费25.93万元、会议费7.24万元、培训费18.27万元、招待费5.75万元、劳务费28.95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费113.12万元、 其他支出35.44元,,拨出经费78.93万元,当年结余32.97元,累计结余98.83万元。

截至2015年底,市安监局资产总额471.83万元,其中:现金2.93万元,银行存款107.30万元,固定资产361.60万元;负债总额114119.82元;净资产总额4604316.64元。

市安监局2015年度上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109.01万元,其中:技能鉴定费64.80元、罚没款44.21万元。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处置国有资产。201312月,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互助协会购买一汽奔腾B70轿车一辆,价值136552元。201511月,因协会注销,市安监局向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出具《调拨书》,将此车调拨给市安全生产协会使用,车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车辆所有人变更为市安全生产协会(20148月,市安全生产协会与市安监局脱钩)。201512,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支付市安全生产协会上述车辆租赁费用20000元。

(二)违规发放补贴实物。20136月,市安监局以每人300元标准,发放本局41人端午节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加班补助12300元(经延伸审计,市安监局于201645月整改纠正,资金已收回)。

(三)无公函公务接待。2014年,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支无公函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分别为219385.50元、38448元、36971.77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安监局高度重视,截至20161120日,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