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发改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23 信息来源:
(2016年11月21日公告)
2016年第2号(总第 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3月24日至5月27日,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发改委是市政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政策、促进全市经济运行协调发展、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部门,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农村经济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城市发展科、工业发展科等2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机关经费财务核算和管理。市发改委机关编制96人。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6人,离退休人员76人。
下属财政全供独立核算二级单位3个:市节能监察局,编制6人,实有6人,离退休2人;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证券办),编制9人,实有4人,退休4人;市散装办(以下简称市散装办),编制10人,实有10人,退休4人。
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市平桥铁路共用专用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平专办),编制7人,实有5人,退休3人;市工程咨询中心,编制5人,实有5人,临时聘用4人。
市发改委属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市财政局下达市发改委收支预算19504769元,其中:委机关18189838元、节能监察局365395元、证券办334185元、散装水泥办615350元。当年市财政实际拨入资金25054312.56元,其中年初预算19504769元,追加经费5549543.56元。2015年发改委机关支出总额21220623.46元,工资福利支出5239427.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97602.34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4641947.73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040.00元。拨出经费841750.00元(市散装办),拨出专项资金650000元,专项资金支出2463356.00元,其他支出164987.54元。
截止2015年末,市发改委机关资产总额16032198.36元,其中用款额度6936344.46元,暂付款6012379.00元,固定资产3083474.90元;负债总额6450106.62元,为暂存款;净资产9582091.74元,其中固定基金3083474.90元,代收款-92065.69元,结余6590682.53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奖励工资151046元
2013、2014年,市散装办发放奖金补助151046元,其中春节福利24000元、省散装办奖励给单位奖金50000元发放给个人、未带薪休假人员9人补助工资64446元、“创卫整治”工作补助费12600元。
(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31000元
1. 2013至2015年,市平专办将办公楼下房屋对外出租,租赁收入100000元未缴纳相关税费,收入未上缴市财政。
2. 2015年,市散装办出租房屋收入131000元,未缴纳相关税费,收入也未上缴市财政。
(三)违规报销差旅费84253.40元
2013、2015年,市发改委等违规报销差旅费用84253.40元,其中委机关2013年74963.40元、市散装办2015年9290元,主要是出差无通知单、报销高铁一等座费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等。
(四)会议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2013至2015年,市发改委机关会议费支出不规范,主要是无会议名称、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
(五)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2013至2015年,市发改委机关及部分二级单位公务接待费无接待公函、无派餐单273105.20元。
(六)购入资产未入账
2014、2015年,市发改委购入资产20830元,未登记资产账,其中委机关购电脑3台13150元、市节能监察局购文件柜6组2880元、市证券办购入电脑1台、扫描仪1台计4800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根据我局的审计意见已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