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14-03-31   信息来源: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审计范围、权限和程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做好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政府投资、专项资金等审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审计手段,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研究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坚持“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正确处理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主动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管理中的漏洞,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促进管理。围绕反腐、改革和发展着力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政务公开,诚信透明。实施“阳光审计”,从审计通知书的送达到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全过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部公开透明,保证审计监督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公开审计职能和审计纪律。二是公开审计执法人员。三是公开审计事项和进点时间。四是公开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五是公开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四、实事求是,责任落实。推行首问责任制,做到一次性告知,不推诿,不扯皮。严格审计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五、文明审计,热情服务。恪守审计人员“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励尽责、保守秘密”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文明审计,尊重事实讲道理,虚心听取意见,与被审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言行举止文明,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疑,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六、限时办结,讲求效率。严格限时办结制。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前3日送达被审计单位;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确保工作有序、高效。

七、审计回访,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征询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审计意见采纳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不断推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八、严守纪律,廉洁从审。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不断完善廉洁从审各项制度,加大审计执法监督检查,严惩违纪人员,杜绝以审谋私。

我局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6612083  660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