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24号)
潢川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信阳市审计局对潢川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了9个安居工程项目,并对3个乡(镇)19个村的60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做了入户调查。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7年,潢川县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3121.7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安排1463.22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0万元,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安排1016.23万元,通过其他财政渠道筹集342.25万元。2017年,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882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5738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1144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160户。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潢川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底享受住房保障家庭6882户,比2016年底提高35%;当年已改造农村危房1160户,户均享受15400元的财政补助;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852套,面积达50268平方米;全年实施保障房分配入住98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13户,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1372万元,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供电、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租房基本建成目标任务264套未完成。
(二)开工3年以上项目未基本建成263套。
(三)贷款资金3490万元闲置一年以上。
(四)16户违规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
(五)3名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违规享受农民进城购房补贴3.59万元。
(六)52户不符合条件但隐瞒情况违规享受廉租补贴3.98万元。
(七)11户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2.42万元。
(八)违规向40户危改对象收费0.62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初步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审计查出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潢川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底,拨付闲置贷款资金3774.23万元,清收7户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并取消未发放4户资格,向40户危改对象逐户足额退还违规收费0.62万元;惠安新城264套公租房基本建成,京九大道棚改项目200套安置房基本建成;经协调沟通,工人新村棚改项目实物安置65户安置房中,40户选择了货币化安置补偿到位,实物安置选择安置房源25套;取消28人的廉租房保障资格,清退收回24人的廉租住房;取消因保障办操作失误造成5户已享受以前年度公租房(廉租房)2017年仍取得公租房预分配资格,取消5户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仍取得公租房预分配资格,取消6户有房产仍享受公租房待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违规享受农民进城购房补贴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信阳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