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房管中心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4号)

 

市房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对市房产管理中心(下称“市房管中心”)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房产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的授权,行使全市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房产开发行业管理、住房保障、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登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物业行业管理等工作。截至2017年底,市房管中心资产总额3254872.12元,其中:银行存款672727.35元,其他应收款515352.27元,固定资产2066792.50元。负债总额399072.15元;净资产2343466.22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房管中心及下属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收支情况,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政法规的规定,较好地执行了年度预算。但也存在下属单位乱收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违规列支费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中介机构未脱钩

 

   2017年,信阳市经纬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与平桥房管分局脱钩;信阳市和源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与明港房管分局脱钩;信阳市星辉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桥办事处脱钩。

 

   (二)应缴未缴财政收入727391.02元

 

   2017年末,平桥房管所应缴未缴财政收入727391.02元,其中不动产登记费383956元、交易手续费52526元、价格调节基金57151.02元、当年租金收入233758元。

 

   (三)招待费管理不规范

 

   1.2017年,明港房管分局招待费支出101628元无来客单位函件、事由、客人人数及陪客人数等资料,集中购酒无具体消费明细。

 

   2.2017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招待费支出24683元,无接待公函、事由等资料。

 

   (四)违规发放奖金288709元

 

   2017年,明港房管分局及明港房管所发放72人2016年平安建设奖288709元。

 

   (五)违规报销差旅费5712元

 

   2017年,市房管中心使用市房地产测绘队车辆到各区县督导检查保障房建设情况及到新县扶贫,车辆费用5712元(其中车辆加油费用4670元、高速通行费1042元)在市房地产测绘队账面报销。

 

   (六)使用不合规发票入账

 

   2015至2017年,信阳市经纬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办公楼租赁费房东夏某未提供正式发票,仅提供自制收据。

 

   (七)房地产开发公司超越资质等级开发经营

 

   2015年至2017年,河南东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阳市博林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阳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阳骏景地产有限公司,只能开发10万㎡以下房地产项目。市房产管理中心均没有对房地产公司超资质开发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市房产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市房管中心向社会公告。 

 

 

                  信阳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