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9-12-31   信息来源:

2019年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11月27日至2019年1月23日,信阳市审计局对光山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光山县北临淮河,南依大别山,地处鄂豫皖三省交界地带,总面积1835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3个管理区、2个办事处。光山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报表反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3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6834万元、非税收入144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869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0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243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5217万元),上年结余322万元,调入资金4292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65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67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5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6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15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1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的支出380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光山县政府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各项财政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32万元,同比增长10.4%,税收占比71.76%,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目标,加大对社保、环保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分别较上年增长39.4%、19.4%、4.5%,重点支出保障能力增强。但审计也发现光山县政府存在财政收入不真实、预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作未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7年,光山县财政归集非税收入13517.36万元,当年入库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08.69万元,当年应缴未缴2808.67万元,年末累计未缴26741.69万元;截至2017年末,光山县财政土地出让金专户等利息收入合计120.92万元未入库。

(二)应作未作政府性基金收入。

截至2017年末,光山县财政专户滞留土地出让金2749.48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三)预算编制不细化。

2017年,光山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8亿元,其中以“台账单位”名义安排预算2.0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单位;以“专项工作经费”、“非税收入支出项目”、“非税收入支出”等名义分别安排预算0.62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四)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光山县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抽查,光山县财政部门所属8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公司,粮食部门控股5家公司,水利部门所属3家全资公司。

(五)存量资金核算不规范。

2017年,光山县财政共收回存量资金3895.81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按规定通过“暂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信阳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光山县人民政府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光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