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2013年四川庐山地震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20   信息来源: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公告)
       2013年第4号(总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红十字会接受四川庐山地震社会捐赠款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接受捐赠资金情况

截止2013520,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接受四川芦山地震社会捐赠款共计685140.3元,其中:市本级接受社会捐赠款367175.3元(定向社会捐款156672.9元);县区接受社会捐赠款317965元。

2.接受物品情况

县区接受捐赠药品一批,折合人民币501608元;接受捐赠衣物衣服折合人民币9000元。

3.截止2013531,市红十字会接受四川芦山地震社会捐赠款专户账户余额为657056.3元。

上述社会捐赠款物中捐赠药品已于20134 28日由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送到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卫生局。潢川县红十字会接受的社会捐赠款28084元尚未转到市红十字会捐赠账户。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红十字会对四川庐山地震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对捐赠人开出专用票据,接受捐赠资金及时存入金融机构,确保资金安全。捐赠物品做到单独存放,账物相符,无截留挪用现象。

三、审计建议

进一步加强捐赠款物管理,尽快明确捐赠资金的划拨、开支、流转渠道,避免延压、滞留捐赠资金,让捐赠资金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