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百花城规划设计服务中心综合楼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8   信息来源:

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5年第 14号(总第 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市政府安排,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5319日至1121,对信阳市百花城规划设计服务中心综合楼(以下简称规划服务中心)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722,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市规划局建设规划服务中心。项目位于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以南,百花之声以北,市国土地质博物馆以东,新十二大街以西,建设规模12000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20121015,市规划局出具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337,信阳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信市国用〔2013〕第600011号)。2011629正式开工,201371投入使用,实际建成面积10882.44平方米。规划服务中心项目于20116月开工建设,施工期间因资金不到位,空调、电梯未选定品牌等因素导致停工153天,2013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市规划局将东部35层(1961.52平方米)交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使用,并由其负责内部装修。规划服务中心项目施工、监理和室外绿化施工招标,由市规划局委托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中标单位分别为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南华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三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其银行账自20082月建立,本次财务审计自20107月至20154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建设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一是部分手续延期办理,市规划服务中心项目于20116月开工建设,201210月,市规划局才出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同年12月,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147月,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规划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未批复进行招投标。

2.百花城财政集中支付服务中心和百花城规划设计服务中心综合楼室外土方、管网、硬化、道路和铺装等工程以及规划设计服务中心外墙干挂石材工程(决算5226214.67元)、规划展示馆室外工程(决算2867513.12元)等室外工程未公开招投标。

3.规划设计服务中心项目合同外两部采购品牌为西子奥迪斯的电梯直接委托给主体施工单位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采购(单价320000元,合计640000元),未经政府采购。

4.市规划局在规划服务中心工程监理招标过程中,河南华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4849已报名投标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54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在发标单位未发布招标公告情况下就领取预审文件,招标单位和两家投标单位涉嫌串通投标。

(三)造价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程竣工决算超批复1578万元。

2.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11758407.18元。具体情况如下:(1)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报的综合楼工程决算42312821.28元,经审计核定为34757493.03元,审减7555328.25元。(2)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报的财政集中支付服务中心室外工程决算7750812.16元,经审计核定为4982627.05元,审减2768185.11元。(3)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报的规划设计服务中心室外工程决算4489177.97元,经审计核定为3753603.13元,审减735574.84元。(4)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报的规划展示馆室外工程决算3508217.25元,经审计核定为2867513.12元,审减640704.13元。(5)河南三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室外绿化工程决算717463.32元,经审计核定为658848.47元,审减58614.85元。

(四)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规划局在基建账上列支个人补贴51350元(其中2013年以后12000元),其中:在展示馆工程中列支33950元,在综合楼工程中列支17400元。

2.挪用专项资金536640.22元。市规划局20101月挪用工程款购买小轿车两台436640.22元;20123月挪用工程款拨付规划展示馆(所属单位)经费100000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规划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专题研究落实审计整改,依据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违规发放的补贴已追回,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信阳市审计局

                        201512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