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体育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8   信息来源: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2015年第13号(总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对信阳市体育局 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体育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体育工作,属一级预算单位。 内设办公室、群众体育科、训练竞赛科、体育产业管理科等4个职能科室, 局机关编制 15人,2014年末实有12人,离退休13人。所属2个事业单位:市体育中学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编制61人(含市老年人文化体育协会编制2人),实有57人,离退休29人;市体育场实行财政差额预算管理,编制15人,实有14人,离退休8人。

2014年,市财政局批复该部门支出预算5794599元,其中:市体育局1605686元、市体育中学3659961元、市体育场429801元、市老年人文化体育协会99151元。

2014年度,市体育局财务报表反映总收入8475012元,其中:市财政拨入经费7216812元,体彩公益金收入1198200元,其他收入60000元;当年经费支出3513113.99元,拨出经费3578926元,当年结余1244546.01, 年末滚存结余2061957.29元。年末账面固定资产原值14003711元。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闲置

2012年,市体育局收到市财政拨入青少年锦标赛款480000元,资金未安排使用;收到市财政、省体育局拨全国公路自行车赛活动经费550000元,当年安排支出149691元,结余资金400309元,合计880309元。

201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全运会专项资金500000元,结余资金248345.50元。

2014年,信阳市体育局收到市财政拨入省十二届运动会、自行车赛专项经费1,100,000元,本年支出271,078元,结余828,922元。

(二)未执行政府采购

市体育局机关未经政府采购支出共计727028元;市体育中学未经政府采购支出350040元;市体育场未经政府采购支出298640元。

(三)非税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

1. 2012年至2014年,市体育局经费账和体彩公益金专账反映收取各项赞助费、比赛报名费1038295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专户,直接用于举办各类体育活动支出。 

22012年至2014年,信阳市体育场共收取体育场场地使用费和奥星花园酒店承包费1,659,901元,未上交财政。

2012年,市体育中学收取航天精工制造公司道路使用费140000元,未上缴财政。

20145月,市体育局收到2011年至2013年办公楼楼顶广告牌场地租金60000元,列做其他收入,未上交财政。

320121月至20137月,体育场将体彩广场的场地使用费存入信阳市博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账户共323,900元。  

(四)公务接待费超支

2012年,市体育局账面反映招待费175654元,应记未记招待费7020元,调整后招待费应为182674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350.15元的15.14%,超标准支出158547元。

2013年,信阳市体育局实际列支招待费合计168337元,占商品服务支出976023.58元的17.25%,招待费超支148843.60元。

2014年,信阳市体育局实际列支招待费合计152068元,占商品服务支出1830956.99元的8.3%,招待费超支115350.29元。

(五)资产管理不规范   

2012年至2014年,市体育中学将部分体育场馆交由信阳市体育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001年在信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使用,开展游泳、射击、举重等培训。上述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市体育中学未向市财政局申请报批,也没有收取资产占用费。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体育局高度重视,截至20151130日,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信阳市审计局

                                          2015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