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8   信息来源: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2015年第 11号(总第 1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房管中心)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房管中心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市房产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的授权,行使全市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房产开发行业管理、住房保障、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登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物业行业管理等工作。市房管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房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等7个内设科室。截止2014年底,市房管中心事业编制30名,实有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14人。下属5个事业单位: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含市房地产测绘队和市房产档案馆)、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含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市房产管理中心平桥分局(含平桥房产管理所、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桥办事处)、市房产管理中心明港分局(含明港房产管理所)等。   

   市房管中心实行部门预算管理,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局下达市房管中心2014年度经费支出预算413681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339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694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478元。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反映:2014市房管中心机关上年结余3279454元,当年财政补助收入4662154元,支出5200591.05元,其中拨出经费1146035元,事业支出4054556.05元;当年结余-538437.05元。年末滚存结余2741016.95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乱收费1351291

12014年,信阳市精平房地产交易中心(隶属平桥分局管理)接受7家房地产公司委托,以收取交易手续费名义(按房屋开发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标准),收取房地产公司预售许可前期材料准备费977951元。该项收费超出经批准的收费项目范围。

22014年,信阳市平桥房产管理所(隶属平桥分局管理)收取档案查阅费142170元,证明费93800元,共计235970元。该项收费为已取消的收费项目。

32014年,信阳市精桥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隶属平桥分局管理)无依据收取1453户楼盘表查阅费29060元,多收301户配图费6020元,共计35080元。

42014年,信阳市明港房地产交易中心(隶属明港分局管理)收取咨询费(档案查阅费)50550元,该项收费为已取消的收费项目。

52014年,信阳市民丰房产测绘有限公司(隶属明港分局管理)在收取测绘委托人测绘费的同时,重复收配图费51740元。

  (二)违规发放奖金补贴476583

  12014年,市房管中心在事业支出科目列支在职人员加班费144690元。

      22014年,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在事业支出科目列支13名在职人员值班补助等49850元。

  32014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加班费等119613元。

420143月,市房管中心平桥分局在事业支出科目列支加班补助55300元。

520145月至10月,平桥房管所在事业支出科目列支单位职工创卫及其他加班补助107130元。

(三)应收未收房屋租赁收入620811

1.截止20141231,信阳市平桥房产管理所累计应收未收直管公房租赁费478253元。

2.截止20141231,信阳市明港房产管理所累计应收未收直管公房租赁费142558元。           

  (四)单位已代交未扣缴个人所得税375578.58

2014年度,市房地产测绘队计提工资个人所得税375578.58元,直接记入未分配利润科目,已由单位缴纳,未向职工个人扣缴。

(五)违规使用房改资金利息26000

      20145月,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桥办事处将房改资金存款利息26000元转入单位基本账户,用于单位的办公经费。

(六)违规向工会账转款287530.39

20143月,房管中心平桥分局经市房管中心批准,对2010年以来没有开展业务的信阳市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将公司银行存款账户资金287530.39元,转入平桥分局工会账。

(七)未经政府采购且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201435月,房管中心平桥分局未经政府采购,购入档案柜247000元、监控消防设备155000元,共计4020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2014年,明港房产管理所未经政府采购,购置电脑主机410000元,空调12990元,共计1299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

(八)“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1.市房管中心无偿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截止2014年底,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账面反映实有车辆6辆,其中有3辆车被市房管中心无偿使用。

2.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014年,市房地产测绘队接待费支出155481,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接待费支出104330元,市房产档案馆接待费支出70720元。上述接待费支出无公函,无明细接待清单。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房管中心收到审计报告后,该中心党委针对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认真负责解决和纠正。截至目前,上述问题已部分整改,市房管中心已追缴维修资金100万元,明港房管所收回以前年度房租费11388元,平桥房管所收回违规转入本单位工会的资金195343元,平桥房委办归还违规使用的房改资金利息26000元。其他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尚需整改纠正。

信阳市审计局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