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8   信息来源: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2015年第10号(总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规划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市规划局成立于2002年,现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局内设办公室、规划编制综合科、村镇规划管理科等7个职能科室。下辖浉河、平桥2个规划分局。下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规划监察支队、城乡规划管理处、城市规划档案馆、市规划展示馆和城乡规划咨询服务中心6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231人,实有244人;局机关编制20人,在编19人,借调到局机关工作的下属单位人员24人。

市规划局实行部门预算管理,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度支出预算709859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165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256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4379元。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反映:2014年年初结余21860168.89元,当年收入21251694.25元,其中:经费收入4001694.25元、专项收入17250000元;支出16398118.21元,其中:经费支出10688202.96元、拨出经费5709915.25元;当年结余4853576.04;年末滚存结余26713744.93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收费200000

2014年,市城乡规划咨询服务中心以项目前期工作咨询的名义向信阳市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阳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每公司收20000元,共收费200000元。该收费实际为聘请专家论证费。

(二)违规发放奖金、补助500617

(三)公务接待中存在问题

2014年,市规划局机关、市规划局平桥分局等单位公务接待无派出单位的公函,也无接待清单。

(四)违规占用外单位车辆

2014年,市规划局违规占用外单位车辆4辆。

(五)违规拨款1200000

2014年,市规划局向市城乡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拨款1100000元,其中以抽调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名义拨款900000元,以创卫经费名义拨款200000元。向平桥区郝堂村乡村拨付规划设计补助费100000元。

(六)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7360

2014年,市规划局支付专家评审费、授课费63人次206000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2960元。市城乡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支付5人次专家咨询费90000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4400元。

(七)个人借款长期未归还93509

截止本次审计时,市规划局7名工作人员在局机关财务借款合计93509元,借款期限均在3年以上。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规划局收到审计报告后,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立即召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检查,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截至目前,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信阳市审计局

                    2015年12月20